一、简要经过
2015年8月14日,青岛A贸易有限公司委托我司出运货物,委托完成后,我司多次向其催要运杂费,但对方拒绝支付,后经诉讼程序成功收回应收账款已结案。
二、经验教训
启示:本案业务部流程很规范,委托书、费用确认书及发票签收单据很完备,加之及时起诉并财产保全账户有款项,对方迫于法院的压力答应及时还款。
因此应收账款的催收案件,程序上及时诉讼并财产保全很重要。在证据方面、业务操作规范包括完善的托书、保函及双方对于账单的确认及发票签收是很重要直接证据。如双方有货运代理合同,最好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账单确定的问题“在对方收到账单的三日内无异于或没有提出合理理由则视为对方已接收。双方QQ号或邮箱最好能约定在协议中。